弘扬孝道文化是社会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孝道文化展现了中华民族独特的魅力,成为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成为凝聚全世界中华儿女的精神动力。拟通过举行以“传承家风家训,弘扬时代孝道”为主题的诗词创作大赛,在全国形成“传承孝道”的文明风尚,为共铸中国梦、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通过举行宣传活动,吸引各条战线、各个领域的人参与到家风家训、孝道文化诗词创作中来,不仅可以展示传统诗词的艺术魅力,更能弘扬良好家风家训、孝道文化。
一、 参与单位
支持单位:浙江省文明办
杭州市文明办
主办单位:中华诗词学会
中共杭州市江干区委员会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
杭州市江干区文明办
浙江中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杭州通夏建材有限公司
二、活动主题
传承家风家训弘扬时代孝道
三、活动时间
2016年8月4日——2016年9月10日(截稿)
2016年9月11日——2016年9月30日(评审)
2016年10月1日——2016年10月7日(公示)
2016年10月8日(颁奖)
四、颁奖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皋亭山景区(国家4A景区)
五、作品要求
(一)征文体裁
以弘扬“家风•孝道”为主题的诗词原创作品。
(二)作品要求
1、诗词作品应符合传统诗词的格律要求,诗采用新韵旧韵双轨制,词采用词林正韵,散曲采用中原音韵,诗词曲每人仅限5首。
2、古风、歌行体字数不宜过长,组诗、联章词、套曲视为一组,不宜过五。绝句、律诗优先。自度词曲不在评选范围之列。
3、来稿一律用WORD文档按A4页面排版,标题用3号宋体居中排版,正文用小4号宋体字排版。投稿至指定电子邮箱。
4、来稿人需详细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含邮编)、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内容不全,影响联络者,责任自负。
(三)作品版权
1、参赛作品须为原创首发,此前不得发表于任何纸质及网络媒体,因作品版权瑕疵引起的任何纠纷,由参赛作品提供者自负,和承办单位无关;
2、入选作品署名权属于原创作者,除署名权以外的其他所有版权属于浙江中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3、作品作者不得再将参赛作品发表于其他纸质媒体及网络媒体,亦不得自行或委托他人印刷、复制及进行传播。
六、作品评审
组委会下设的赛务组负责接受投稿、甄别。征稿截止后,赛务组将整理后的稿件交初选评委组。初选评委组按照投稿体裁,分为诗组、词曲组,分别进行初选,将水平明显较差、不符合格律的作品淘汰。
七、评分要求
1、创作内容坚持以弘扬家风•孝道文化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紧紧围绕“家风”“孝道”的创作主题,反映中国家风•孝道优良传统。
2、作品要体现家风、孝道文化内涵。
3、作品内容健康、特色鲜明、群众喜爱,体现时代特色。
八、评分方式
采用专业评委和网络投票方式相结合, 其中专家评审所占比重为50%,网络评审所占比重为50%。
九、奖项设置
一等奖一首(奖金二十万元人民币[税前]);
二等奖三首(奖金三千元人民币);
三等奖二十首(奖金五百元人民币);
入围奖一千首;均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
十、其他事项
1、征稿期间,大赛可另设推荐奖,征集二十世纪以来以孝道为主题的优秀诗词作品。推荐者应说明作品出处。
2、在本次创作大赛中,始终把“家风•孝道”主题贯穿其中,作者的孝心、孝行和家风等作为评选的重要参考之一。
3、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抄袭、作假或冒用他人名字等问题,经评委会核实,取消参赛作品资格。
4、网络评审及大赛评审结果公示将在组委会专用微信公众平台(孝道诗词)进行,请参赛作者及时关注赛事信息。为确保公正、公平评选结果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5、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6、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附表:点此下载 “中孝杯”首届全国家风·孝道诗词创作大赛报名表
“中孝杯”首届全国“家风•孝道”诗词创作大赛组委会
二○一六年八月四日
备注: 诗词大赛微信公众号:
(扫码或直接搜索“孝道诗词”可关注)
赛事组委会专用邮箱:[email protected]
组委会电话:0571-85121997
组委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天鹤路128号
家风•孝道诗词创作大赛组委会(31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