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委聘任首批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
发布时间:2016-10-31 信息来源:杭州市旅游委员会 点击次数:613
10月28日,市旅委召开行政执法监督员聘任会议,聘任来自我市法院系统、旅游企业、新闻媒体、律师事务所、高等院校、旅游行业协会等的7名工作者,为我委行政执法监督员。市旅委党委书记、主任李虹参加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李虹主任强调,建立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机制是一个创新之举,我委要积极配合执法监督员的工作,创造条件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在上台阶。
本次行政执法监督员的聘任是依据《杭州市旅游委员会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试行)》(杭旅政法【2016】93号)规定,经相关工作程序进行的,聘任期为三年。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监督市旅委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行政执法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参与旅游行政执法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地方立法论证、规范性文件制定以及旅游行政执法专题调查研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下一步,我委将制定相应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必要的培训教育提高其监督能力和水平,支持、配合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开展工作,为其履行职责提供方便,主动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