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江一湖”风景名胜区近期开展执法检查活动
发布时间:2016-08-02 信息来源:杭州市旅游委员会 点击次数:658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风景名胜区条例》、《浙江省风景名胜区条例》,强化风景名胜区监管,提高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管理水平,7月25—28日,“两江一湖”管委会办公室(简称“两江一湖”办)会同杭州市建委对“两江一湖”风景名胜区富阳、桐庐、建德分区以及大明山景区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制度建设、规划管理、建设管理、服务管理和形象宣传等五个方面。“两江一湖”办主任、总规划师孙喆、市建委胡绍进处长以及相关专家参加了检查。
检查组一行冒着酷暑分别对富阳龙门古镇景区、桐庐严子陵钓台景区、建德三都渔村和七里扬帆景区、临安大明山景区进行实地检查,听取了当地风景名胜管理单位的汇报,并与建设(规划)部门、乡镇街道及有关景区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
检查组充分肯定各地在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与利用方面取得的成绩,如环境整治、景区农村治理等等有着很好的示范效应。同时,检查组也指出各地风景名胜区在规划编制、建设审批、机构设置、人才培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检查组要求,各地风景名胜区管理单位要认真学习《风景名胜区条例》、《浙江省风景名胜区条例》,进一步增强贯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依法依规地将“两江一湖”风景名胜区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
下步,检查组将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及时反馈各地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规划发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