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市旅委委托,负责对全市旅游市场秩序进行执法和旅游服务质量监督,依法查处违反旅游法规的行为;负责受理并处理涉旅投诉和举报;负责受理涉及所管范围内的旅行社的保证金赔偿请求,进行调查核实,依照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旅委核准后执行;受市旅游委委托,负责市旅游目的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牵头组织全市旅游目的地联合执法和综合治理;指导和协调区、县(市)旅游执法质监机构开展旅游执法、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及旅游市场秩序监管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服务环境
1、按规定内设机构、配置岗位人员,明确各岗位职责。
2、办公场所布局合理,标志做到规范统一,各类资料、物品摆放整齐有序,环境整洁。
3、设信息公开栏,旅游投诉受理处理流程、行政处罚流程、市场检查制度、工作职责及有关制度上墙公示。设工作人员去向牌。
4、设有专门旅游投诉举报电话,接待、调解办案室。
三、执法(服务)工作
1、投诉处理
坚持投诉受理首问责任制,对游客的诉求,谁受理谁办理,并负责跟踪到底;实行AB岗工作制,A岗不在,B岗自觉接上,从不缺岗,保证在第一时间随时有人受理游客投诉;实行限时办结制,接到游客投诉,对属于其它部门受理的,在5日内内及时转有关部门处理;对于属于受理范围的,在5日内予以受理,并在60日内作出处理;每月有投诉分析。
2、市场检查
强化市场监督检查,实行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个案检查、联合检查等相结合;落实两人执法、亮证执法,有统一规范的检查记录;行政执法文书使用正确,卷宗整理装订规范,归档及时。
3、联合执法
实行常态化联合执法,负责牵头协调全市旅游目的地环境秩序联合执法和综合治理;定期和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总结、分析、部署综合治理工作;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联合执法情况。
四、执法人员
1、做到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廉洁自律,秉公办事,团结协作。熟悉有关法律法规,熟练掌握本岗位的业务知识、相关技能和执法规范。
2、接待服务群众做到文明礼貌、热情耐心、认真负责;对当事人不辱骂、刁难、压制和打击报复,不泄露当事人隐私,不做有损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事。
3、服务语言热情、和蔼、文明,对办事群众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严禁使用服务忌语。不出现态度冷漠、生硬、不耐烦等现象,不发生与服务对象争执、冲突等情况。
4、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行为规范。工作人员上班期间举止庄重文明,精神状态良好,不出现无故脱岗、串岗、办私事和在办公场所吸烟、吃零食等现象。
5、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属于工作职责范围的,应及时受理;不属于职责范围的,应说明不受理的原因并告知其他申诉途径;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确保服务对象“零投诉”。
五、内部管理
1、考勤考核制度
建立考勤考核制度,定期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德、能、勤、绩进行考核。
2、学习培训制度
建立学习培训制度,严格督促干部新干线学习的学习内容,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各级业务培训。
3、档案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各科室按照职责建立各类台帐。各种卷宗、档案内容齐全,各类文件资料和业务材料及时归档,立卷规范,管理严格。
4、实行民主集中制
具体日常行政事务由负责人决定,负责人承担行政责任。重大事务实行集体研讨制度,在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集体讨论的基础上由负责人作出决定。
5、工作责任制度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办事承诺制、AB 岗工作制、失职追究制。制度切实可行,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强,定期监督检查,确保贯彻落实。
六、党风廉政建设
1、思想道德教育
明确教育要求,抓好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职业道德、艰苦奋斗等教育,引导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利观。
2、 遵守廉政规定
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和效能建设“四条禁令”、“十个不准”等行为规范,不发生吃、拿、卡、要和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等违纪违规问题。
3、加强整改工作
经常听取服务对象、政风行风监督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意见建议,着力整改涉及办事作风和群众利益方面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4、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扎实做好创先争优工作,积极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示范单位等创建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弘扬良好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