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咸淳临安志》记载:“丁母冢:丁兰故居在今艮山门外三十六里丁桥,母死,刻木事之如生。冢在姥山之东(一名桐扣山)。”《梦梁录》记载:“丁兰母冢,故居在艮山门外三十六里丁桥之右,母死,刻木事之如生,冢在姥山之东。” 即丁兰孝行发生在皋亭山的姥山之东,当地为了弘扬丁兰的孝心,还建了丁桥、兰桥以为纪念。今丁兰故居早已无存,丁母冢也不知确切地点,但是丁兰的孝行故事与孝文化精神却永远地流传下来。
最早提到丁兰刻木事母的文献是东汉应劭《风俗通义》:“世间共传丁兰剋木而事之。”同时代的曹操之子曹植《灵芝篇》记:“丁兰少失母,自伤早孤茕。刻木当严亲,朝夕致三牲。”大意为:“丁兰少年丧母,以木刻母像当母亲,朝夕供食。”这是如今能看到的最早故事版本,比较朴实,无地点与时代。
其后,汉唐间《敦煌遗书》中有“丁兰木母,以灵感应”之句,而敦煌写本《孝子传》记:“丁兰(刻)木作兹亲,孝养之恩感动神,图舍忽然修斩如,血流洒地真如人。”故事中已渗入神怪思维。
再后,晋干宝《搜神记》记云:“丁兰,河内野王人。年十五,丧母,乃刻木作母事之,供养如生。邻人有所借,木母颜和则与,不和不与。后邻人忿兰,盗斫木母,应刀血出。兰乃殡殓,报仇。汉宣帝嘉之,拜中大夫。” (《太平御览》卷四八二引)。 大意为:“丁兰是河内野王人,少年丧母,以木刻母像,供养如生。邻人来借东西,就看木母脸色,悦则借,否则不借。后有邻人因恨丁兰,偷出木母砍劈,应刀血出,丁兰殡殓木母后,就寻仇报了。汉宣帝刘询知道后,特嘉奖了他,并拜为中大夫。”这里已有“河内野王”地点,及西汉初宣帝时代。相似的记载有晋孙盛《逸人传》曰:“丁兰者,河内人也。少丧考妣,不及供养,乃刻木为人,仿佛亲形,事之若生,朝夕定省。其后邻人张叔妻从兰妻有所借,兰妻跪报木人,木人不悦,不以借之。叔醉疾来谇骂木人,以杖敲其头。兰还,见木人色不怿,乃问其妻。妻具以告之,即奋剑杀张叔。吏捕兰,兰辞木人去。木人见兰,为之垂泪。郡县嘉其至孝,通于神明,图其形像于云台也。”(唐徐坚《初学记》卷十七引)可知到晋时,丁兰刻木事母故事已经定型。
以后传播中又衍变出多种情节,丁兰的出生地也各有不同,但“刻木事母”却是不变的核心内容。南宋后的元时,郭居敬《全相二十四孝诗选》记为:“刻木事亲:丁兰,幼丧父母,未得奉养,而思念劬劳之恩,刻木为像,事之如生。其妻久而不敬,以针戏刺其指,血出。木像见兰,眼中垂泪。因询得其情,即将妻弃之。刻木为父母,形容在日身。寄言诸子女,及早孝双亲。”这里将“母亲”改变为“双亲”了,但与皋亭山没有关系。自郭氏《全相二十四孝诗选》问世后,“二十四孝”故事在我国各地流传更广,以后又有各种“二十四孝”图文面世,使这一题材成为传统社会家喻户晓的教化故事。另外,皋亭山没有丁兰祠、丁兰井。